各區(qū)(開發(fā)區(qū))建設局(城建委),市、區(qū)投融資平臺公司,各建設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單位:
??? 現(xiàn)將《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考評辦法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本辦法自印發(fā)之日起施行,《市城建委關于開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第三方考評工作的通知》(武城建〔2016〕88號)同時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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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武漢市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2018年7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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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考評辦法
為落實市政府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和城市綜合管理考評工作要求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武漢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》等法規(guī)標準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考核范圍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。
二、考核對象各區(qū)(開發(fā)區(qū)、功能區(qū))建設局(城建委),市、區(qū)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,在漢大型建設(開發(fā))單位、施工企業(yè)。
三、考核內(nèi)容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措施、社會監(jiān)督、場地硬化、裸土覆蓋、車輛沖洗、降塵措施、封閉打圍、場容場貌等措施標準(詳見附件1)。
四、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以月為單位,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為一個周期。
五、考評流程
(一)抽查。委托第三方機構,按比例抽取在建工地檢查現(xiàn)場實體和工作臺賬資料。
(二)信息傳遞。第三方檢查信息通過網(wǎng)絡平臺實時反饋,相關單位接收后向參建單位或項目傳遞;整改結果和處理情況原則上2個工作日內(nèi)在平臺中反饋。
(三)信息匯總。每日匯總檢查臺帳和整改反饋情況,每周進行周工作通報,每月進行月度考評通報。
六、評分方法在工地評分的基礎上,采用“杜修力加權法”得出考評對象當月綜合評分(詳見附件2)。
七、結果運用
(一)市城建委每月將考評結果進行全市通報,并報送市政府相關分管領導、市委督查室、市政府督查室、市政府重點辦,抄送各區(qū)人民政府。
(二)月度考評得分與市城綜委第三方評分共同組成城市綜合管理考核“工地治理”評分。
(三)月度考評排名中,連續(xù)2次排名居末位的單位,約談單位負責人;連續(xù)3次居末位的單位作出書面檢查,年度文明施工目標考核評定為不合格。
(四)定期在長江日報、楚天都市報等媒體上公布考評排名情況。月度通報排名靠前的工地評優(yōu)評先優(yōu)先推薦,排名靠后的工地取消當年度評優(yōu)評先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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